2006年3月8日,星期三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八版:中国风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上海打黑除恶不力的派出所所长就地免职
杨金志 俞菀

  上海市公安局7日宣布,对在地区内活动并存在半年时间以上的黑恶势力未及时排查出,被其他地区公安机关或部门依法查处并追究刑事责任的,按照上海市公安局的有关规定,对辖区派出所所长实行免职或中止职务。
  今年2月22日,中央政法委召开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,部署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。会议强调要求在全国范围内有重点地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,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,建立健全打黑除恶长效工作机制。会后,上海市有关部门迅速行动,开展部署新一轮打黑除恶工作。
  上海警方表示,严格责任倒查追究制度,是为了推进打黑除恶工作经常化、制度化,建立长效机制。上海市公安局已将打黑除恶工作纳入目标考核,并明确基层科所队长是第一责任人,对摸排出违法犯罪线索,派出所有能力打掉的,要不等不靠,坚决打掉;对于打击确实存在困难的,及时、主动报告,由上级部门协同组织打击。
  上海市公安局副局长朱伟明说,对辖区黑恶势力不排查、不打击、不报告,或者排查不认真、不细致没有发现黑恶势力,而被上级公安机关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的,对负有责任的部门领导和民警要倒查追究责任。打黑除恶不力的派出所所长要被免职或中止职务,是其中的一项重要举措。